2014年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31名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来源:山西考德上公培时间:2014-03-12
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武警运城消防支队,是实行现役兵役制的公安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接受山西省公安厅、公安部消防局的双重领导。支队下辖15个消防大队,11个现役中队,是运城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主力军。
2014年,根据消防支队用人需求,面向社会统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8名,消防文员43名,简章如下:
一、招收岗位、专业和计划
详见《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14年招收政府政府专职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见附件)。
二、招收学历层次
消防文员招收对象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对象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三、招收条件和范围
(一)招收对象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保卫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
3、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符合公布的招收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具有消防行业灭火救援技能等级和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工作的人员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截止2014年4月1日,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男性,符合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标准和体检要求;消防文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不得有色弱、色盲。
6、本人自愿服从分配、发挥专长。
四、工资待遇
工资水平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分配去向
经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根据当地需要和考生填报岗位和专业进行定岗分配。
六、招收方式和程序
自愿申请到运城市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的政府专职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知识能力统一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培训等考试考核和检查。符合招收条件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签订录用协议,并参加由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对于招收人员,从初期报名到培训合格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凡弄虚作假、思想不稳定、考试不合格、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