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4太原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456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山西考德上公培时间:2014-08-01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结合各单位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小店区等九个县(市、区)食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太原市公开招聘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7月30日前取得,年龄和其他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要求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备注项目中详细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相关文章

触屏版|电脑版|返回首页

Copyright © 2011-2022 湖南考德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湘ICP备17009472号-2
总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 (3号线朝阳广场村地铁站5号口)
咨询电话:40004-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