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县(市、区)食药局所属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来源:山西考德上公培时间: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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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原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4年9月28日-9月2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9月28日-9月29日
地点:报考小店区的考生请前往:小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小店区昌盛西街19号,小店区政府后院);
报考迎泽区的考生请前往:迎泽区云路街15号迎泽区政府202、204室;
报考杏花岭区的考生请前往:杏花岭区人民政府招待所(三墙路东三道巷杏花宾馆);
报考万柏林区的考生请前往:万柏林区食药监局会议室(移村南街100号,原上园西侧);
报考晋源区的考生请前往:晋源区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报考尖草坪区的考生请前往:尖草坪区食药监局(昌盛西街15号);
报考阳曲县的考生请前往:阳曲县食药监局(阳曲县交通局大楼三层);
报考古交市的考生请前往:古交市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古交市腾飞路);
报考娄烦县的考生请前往:娄烦县人才市场(县城南大街政府院内东楼一层)。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派遣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在其准考证上加盖公章,盖了章的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4、面试时间定于十月中、下旬,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小店区咨询电话 7022330 7176262
迎泽区咨询电话 4069357
杏花岭区咨询电话 3382445
晋源区咨询电话 6592372
万柏林区咨询电话 6581295
尖草坪区咨询电话 5648162
阳曲县咨询电话 2938257
古交市咨询电话 5218007 5146155
娄烦县咨询电话 5327193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4日
附件:各县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更多信息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sx.kd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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