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5山西省考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

来源:山西考德上公培时间:2015-01-09

1.犯罪未遂具有如下特征( )。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B.犯罪没有得逞,即没有具备构成某个具体犯罪的全部要件。

  C.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D.以上答案都不对。

  答案:ABC

  2.1997年修改后的新《刑法》赋予公民对某些犯罪采取绝对防卫而不受限度限制的权利即对正在进行(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A.行凶、杀人

  B.抢劫

  C.强奸

  D.绑架

  答案:ABCD

  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C.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单位必须是公司、事业单位、企业、机关、团体。

  D.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ABCD

  4.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 )。

  A.它必须是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

  B.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C.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D.以上答案都不对

  答案:ABC

  5.根据《刑法》规定,适用减刑应当具备( )条件。

  A. 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B. 犯罪分子必须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

  C. 减刑必须有一定限制。

  D. 有一定的程序条件,即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答案:ABCD

更多信息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sx.kds100.com/)  


山西考德上公培交流学习平台

 
公务员QQ交流群

YY80126频道 


相关文章

触屏版|电脑版|返回首页

Copyright © 2011-2022 湖南考德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湘ICP备17009472号-2
总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 (3号线朝阳广场村地铁站5号口)
咨询电话:40004-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