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6国家公务员时政:取消嫖宿****罪只是个新起点

来源:山西考德上公培时间:2015-08-31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日前听取了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刑法修正案(九)三审稿拟取消备受关注的嫖宿****罪。法律委员会研究建议,嫖宿****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的以****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

众所周知,嫖宿****罪是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的有针对性保护****的规定,脱离****罪成为了单行刑法:“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度设计之初,无疑有其必要。

但是,从2009年贵州习水嫖宿****案,到2011年陕西略阳嫖宿****案,再到2012年浙江永康嫖宿学生案,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嫖宿****罪无法有效惩戒施害者。“嫖宿****”最高判15年,而****罪最高可判死刑,因此有观点认为,“如果说1997年《刑法》修订案是为大多数的犯罪分子关上了一扇门,那么嫖宿****罪则是为一些犯罪分子打开了一扇窗。”此说不无武断,但代表了不少人的一种担忧。

更重要的是,该罪间接承认了****可以“卖淫”、具备性自主能力,这是对****的极大侮辱。这种污名化,是对****的二次伤害。诚如中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屈学武所称,“嫖宿****罪从法定意义上承认了受害者是一名卖****,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大。”

保护未成年人,必须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优先原则。儿童心智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容易被蛊惑和诱骗,其合法权益得到特殊、优先保护,他们才能更健康成长。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如果和不满14周岁的女童发生性行为,不论这个女童是否自愿,都以****罪来定罪量刑。

值得提及的是,按照我国已签署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刑法应该废除此罪,对与不满14周岁****发生性行为的,无论****是否自愿,无论有无金钱给付,一律按照奸淫****来定罪(按照现行刑法应定****罪),以确保刑法对****实行无歧视(差别)的保护。因此,“嫖宿****罪”确实该寿终正寝了。

取消嫖宿****罪不是终点,还应从两个角度思考如何保护女童。一是,对性侵害女童的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三审稿可知,嫖宿****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的以****论、从重处罚的规定。换言之,除了以****罪取代嫖宿****罪之外,还要“从重处罚”。

二是,应将防范工作做在前头。无论“嫖宿”****还是********,****都是受害者,再怎么惩处施暴者,也难以平复他们的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甚至将留下一辈子阴影。因此,保护女童,必须关口前移,为她们编织更严密的防护网,提高她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让魔手有机会伸向她们。

童年的幸福是儿童一生幸福的开端,童年的不幸是儿童一生不幸的源头。统计显示,我国现有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3.67亿,占到总人口的28%。让每个儿童免于侵害(不只是性侵害),是我们成人责无旁贷的义务;让孩子安全、有尊严地长大成人,废除“嫖宿****罪”只是一个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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