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5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

来源:山西考德上公培时间:2015-08-29

(三)期限

1.期限的概念

2.期限的确定与计算

第二部分 物权

一、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物权的客体

1.物的概念与特征

2.物的分类

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可分物与不可分物;特定物与种类物;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有主物与无主物。

(三)物权的类型

1.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

2.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自物权与他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四)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2.公示公信原则

(五)物权的保护

1.请求确认物权

2.请求返还原物

3.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

4.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5.请求损害赔偿

二、物权的变动

(一)物权变动的概念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1.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

2.非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

(三)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1.动产交付

2.不动产登记

三、所有权

(一)所有权概述

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2.所有权的内容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三)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各种相邻关系

(四)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

1.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概念、构成条件及法律效果。

2.拾得遗失物

3.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

4.添附

附合;混合;加工。

(五)共有

1.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2.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与特征;按份共有的内部、外部关系;共有物的分割。

3.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与特征;共同共有的内部、外部关系;共同共有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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