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政策解答
来源:未知时间:2014-07-19
1、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进考试内容,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2、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对象是哪些人?
自2013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省区域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3年及以前参加过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成绩均不合格的人员;
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学生。
3、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是哪些人?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是否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14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仍可持毕业证书直接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后,即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再直接认定,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
5、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