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政策解答
来源:未知时间:2014-07-19
23、改革前,已经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2014、2015年内,参加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4、改革前,已经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2014、2015年内,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补考,补考科目(教育学或心理学)成绩合格后,参加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5、改革前,已经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和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和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内),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在2014年或2015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6、上述23、24、25条所列人员过渡期补考、补测的政策是什么?
上述23、24、25条所列人员补考、补测的内容、形式及认定政策办法同改革之前,补考、补测成绩不再执行有效期。
27、上述23、24、25条所列人员过渡期限的截止时间?
截止到2015年,凡上述23、24、25条所列人员,仍未取得补考科目(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或未取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或不具备其他认定条件,或因其他原因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从2016年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
28、持有的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颁发的《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能否转换为考试改革后的有关笔试科目成绩?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不能转换。
更多信息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sx.kd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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